当前位置:公司首页>政策法规 >

监管环节全覆盖 江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新目标

发表日期:2020-3-20

信用体系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关乎个人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3月17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刚刚出台的《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行解读。

  立足新时期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文件明确,未来三年,江苏信用体系建设将再登新台阶:截至2020年底,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思路基本形成,到2022年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信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全面提升。

  建立健全覆盖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

  近两年,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步入了快车道、新阶段,发展条件和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呈现出由重建设转向建设与应用并重、扩面求广转向点面结合精准规范的主要特征。江苏省发改委副主任祁彪表示,《实施意见》与《行动计划》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目标、新路径和新措施,提出了分步实施方案,为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工作遵循和路径指引。

  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文件中,聚焦建立健全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围绕5个方面提出了24条具体措施,细化了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文件指出,要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健全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中广泛应用信用报告,全面推行信用承诺、信用报告、信用审查;要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全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要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此外,文件还提出要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强化技术支撑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与共享,切实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力度;鼓励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全面参与信用建设。

  在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了最近三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到2020年底,江苏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思路基本形成,《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全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制定出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全面提升。其中,信用信息归集增量超过5亿条,全省一体化信用服务平台覆盖更多基层网点;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构建取得实效,打造20个以上的信用监管示范行业;制定出台一批信用管理制度、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推广一批信用便民惠企应用场景;新增信用管理贯标企业2000家以上,认定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20家以上,接受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企业8000家以上;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取得明显进展,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成效显现,第三方政务诚信监测评价机制形成。

  到2022年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信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全面提升;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全面对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更为广泛便捷的互联共享;全省统一的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有效运行;主要监管部门和行业出台信用分级分类指导目录,失信行为科学认定,失信等级规范划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诚信江苏建设成效突出。

  创立创新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路径

  祁彪表示,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之年,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文件要求落到实处,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行。

  当前,围绕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有关部门正在制定《2020年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2020年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工作要点》。两个《工作要点》聚焦重点、紧扣精准,明确了法规制度、系统支持、信用监管、重点领域、“信易+”服务、示范试点、信用服务市场等重点内容和实施路径。

  此外,有关部门还在通过实施行业监管示范,探索新型监管机制。祁彪表示,抓好行业信用监管示范是落实《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的重要支撑载体,目前,江苏省正在组织20个左右的部门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信用监管示范创建方案,明确2020-2022年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工作方向、路径和实施重点,建立覆盖各层级、各环节的相关制度,构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积极开展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

  相关部门将持续强化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服务支撑,支持各部门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探索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同时,为更好支持行业信用监管工作,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行政处罚及其他失信信息分级规范,合规合理认定失信行为,增强失信信息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同时,出台配套文件措施,促进规范管理服务。祁彪介绍,为推进数据采集精准化,当前,有关部门启动调整省级部门、设区市 2020年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编制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强化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载体和枢纽功能,切实加强数据的分析加工,实现信用信息全面互联共享和深度应用服务。为实现分级分类精准化、应用服务精准化和信用监管精准化,系统梳理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和瓶颈制约,着手拟定《江苏省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实施办法》、《江苏省加强失信主体信用监管的实施方案》以及“黑名单”管理等配套文件,在信用承诺、失信惩戒、信用监管、信用修复等工作中明晰范围、强化规范,提升工作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此外,《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已列入2020年立法正式项目,正在紧锣密鼓修改完善。


招标投标企业信用评价
©2019-2020ZGCREDIT.COM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03946号-1技术支持:北京中鑫国际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后台管理]